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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暂停光大证券自营业务

河南热线 时间:2013-08-25 10: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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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热线讯 继此前宣布决定对光大证券[-1.40%资金研报]正式立案调查后,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昨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的调查取证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目前正在移交会内相关部门审理。考虑到该案属新型案件,为慎重起见,证监会正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咨询,待相关程序完成后,证监会将尽快公布处理结果。

    对于此次事件中凸显的券商风控问题,该发言人强调,根据推动证券公司改进加强内控的工作需要,证监会目前正在对《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展开研究修订工作。

    据介绍,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对于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内部控制不完善、经营管理混乱的证券公司,中国证监会可以区别情形,对其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暂停部分或者全部业务、停止批准新业务、撤销有关业务许可等行政监管措施。如证券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规,中国证监会将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此次光大证券自营交易异常事件导致光大证券的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证监会在第一时间核查后也发现其策略投资部证券自营业务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信息系统管理问题较多。为此,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已决定依据上述规定先行对光大证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暂停其策略投资部证券自营业务,并责令其进行整改和内部责任追究;同时,证监会还决定对其正式立案调查。对调查处理结果,证监会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对于券商风控监管的情况,该发言人表示,证券公司综合治理以来,证监会高度重视证券公司内控的监管,先后出台了《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等规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督促证券公司建立和执行合规管理、动态风控等内控制度,改进加强信息技术管理,并针对证券公司的各项业务提出了具体的内控要求。经过监管机构与行业共同的努力,目前证券公司的风险防控能力和内部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在行业创新发展的新形势下,证监会持续强调并不断加强证券公司内控监管工作:一是完善规则制度。根据推动证券公司改进加强内控的工作需要,正进行《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研究修订工作。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上半年,证监会部署了全行业的现场检查,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为主要检查内容。三是在调查处理违规、风险问题时,同步检查证券公司内控相关环节,发现缺陷和不足的,及时督促整改完善。四是推动培训交流。证监会会同证券业协会等自律组织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行业就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进行培训、交流,推动公司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提升行业内控能力和水平,促进行业在创新发展的同时加强风险管理。

    不过,证监会发言人也强调,光大证券此次事件仍反映出个别公司内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风险管理意识还需继续增强,风险控制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证监会将针对光大证券这次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对证券公司内控的监管。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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