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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加分新政策今年执行 高级海归子女高考加20分

河南热线 时间:2014-02-17 11:52:28

来源: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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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省将严格审查高考生报名资格,考生情况要在学校和班级公示

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省“百人计划”的中国籍留学人才的子女,高考享受最高分值加分

高级海归子女高考加20分投档

河南商报记者吴静

昨天,记者从省招办获悉,今年我省将严格审查高考生报名资格和手续,所有高考生的基本情况表都要在学校和班级公示。另外,新的加分政策今年起执行,我省共14类考生可加分。

报名资格

高校在校生等5类人不能报考

今年,我省将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

按规定,有5类人不能报名:高校在校生;高中的非应届毕业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的考生除外);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招考试的应届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省招办接受、认可其报名。

对不符合条件的,省招办不接受其报名,已采集报名信息的,告知考生报名无效。

照顾

14类考生可“加分”

新调整的加分政策,今年起执行。根据文件规定,今年我省共20类考生可享受照顾,其中14类可加分。

其中,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省“百人计划”的中国籍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子女参加高考,可加20分投档,是所有项目中加分分值最高的项目。

国家二级运动员、省级优秀学生等加10分投档。

另外,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等6类考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不加分。

对各类照顾对象考生,省招办汇总后将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集中公布,长期公示,接受监督。

公示

考生基本情况表需班主任和语数外老师签字

对往年已被高校录取但未报到的考生,如考生未在学校报送的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名单中,考生须提供录取院校出具的未报到证明,县(市、区)招办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新生学籍查询系统”(登录http://xjxl.chsi.com.cn)查询核对,确属未注册的,方可接受其报名,否则,不得接受报名。

未参加往年高考的往届生,要求考生本人书面说明往年未参加高考的原因,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应认真审查,确认考生身份无误后,方可接受其报名。

报名结束后,分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打印考生基本情况表,由班主任和语文、数学、外语任课教师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分别在学校和班级进行公示;在县(市、区)招办报名的考生的公示信息,由县(市、区)招办负责,在辖区各中学张榜公示。

考生基本情况表公示时间为:2014年3月17日至3月23日,同时将公布省、省辖市、县(市、区)三级招办举报电话。省招办举报电话:0371-68101503、68101523。

公示期间,各级招办公布的举报电话将指定专人接听、记录,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查清,认真处理。

普通类

考生范围:河南省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外省省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要求

本省考生:提供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在户籍地就读的考生,在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招办报名。在非户籍地就读、确需在就读地报考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经就读地的县(市、区)招办核准其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并由负责学籍管理的教育行政部门出具中学学籍证明,可在学籍所在地报名。

外省籍考生:除上述手续外,考生还需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一方在当地就业的证明。就业证明可以是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个体经营者提供的营业执照、街道办事处开具的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在当地就业的凭证。

中职生

考生范围: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应届生

要求

1.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到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报名;

2.在以上证件齐全的前提下,凭负责学籍管理的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在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

社会考生

考生范围: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和同等学力报考者

要求

凭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证明(普通高中学校、中职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报名,不得异地报考。同等学力证明须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审核。

其他类别

要求

1.台湾省籍考生应提供河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和相应的户口簿。

2.在我省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须持河南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持暂住证不能报考),在定居地县(市、区)招办报名。

3.报考重点大学少年班的考生(含中科大创新试点班),凭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及招生院校出具的准考手续,到户籍地的县(市、区)招办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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