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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房地产抵押办法实施 抵押后有余值可再抵押

河南热线 时间:2014-04-14 11:28:04

来源: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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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1月1日起,新的《郑州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实施,至今已有4个多月。市民对新《办法》有哪些疑问?4月12日上午,郑州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公室将咨询台搬到了绿城广场,解答大家的疑问。下一步,他们将走进社区,现场办公。

市民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郑州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公室咨询热线67889252、67889253。

抵押后有“余值” 可再次抵押

“我有一套房,值80万元,去年抵押贷了30万元,今年想换家银行再贷点款,中不中?”

4月12日,在绿城广场,郑州市民刘女士问郑州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

“房子抵押后,该房子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余额部分。”工作人员举例说,比如你的房子经评估值100万元,你将其中50万元抵押出去,剩余50万元仍然可以再次抵押给别人。

靠协商抵押金额,大家4个月节省54万评估费

按照郑州以前的规定,房子抵押必须经评估机构评估,这些机构基本都要收取评估价值千分之四到千分之五不等的评估费。

新《办法》规定,抵押房子的价值既可以由抵押当事人协商确定,也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比如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产,双方协商后所确定的抵押金额,既可以是150万元,也可以是50万元。

据郑州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公室统计,新《办法》实施以来,经当事人协商确定房产价值的抵押共有360件,节省评估费54万元。

上述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现场解释称,个人与银行间的抵押往往有第三方评估机构介入,如果是个人之间的抵押借贷,就可以采取双方协商的办法,只要双方认可就行,但最好有正规的抵押手续。

可预约上门服务

新旧《办法》的区别有哪些?比如房产证上不再注记抵押权登记信息,而是以房屋登记簿(电子簿)记载为准;房地产抵押登记分五步走……

河南商报记者注意到,这些便民服务信息印到了扑克牌上,每一张都有不同的内容,连带着宣传页,现场一并向市民免费发放。

据了解,为方便老弱病残孕等人因故不能到场办理业务,郑州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公室还开通了预约上门服务,由其指定专人上门办理。

同时,他们还在办事大厅开展延时服务和特殊情况紧急服务。比如,采取早延时与晚延时相结合的方式,当天取到号的市民无论多少、无论多晚当天办完。

针对抵押登记业务量较大的社区,郑州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利用休息日,安排工作人员进社区,现场集中办理。

进社区办理业务的同时,其还将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并就抵押登记涉及的相关诉讼案例、如何规避风险等问题向市民进行解答。

对于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抵押登记的办理,除减免抵押登记费外,需集中大批办理的,郑州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上门现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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