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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郑州310名醉驾司机被刑拘 其中不少是公务员

河南热线 时间:2014-01-10 12:33:10

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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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天,郑州交巡警支队通报,2013年,郑州共有310名驾驶员因醉酒驾驶被刑事拘留,其中还包括不少公务员。相关负责人透露,2013年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较醉驾入刑前减少了70%,但酒后因侥幸心理开车和“隔夜酒”超标的驾驶员仍大有人在。

【通报】310名醉驾司机中,有不少是公务员

据郑州交巡警支队通报:2013年全年,郑州警方共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3401起,310名驾驶员因醉酒驾驶被刑事拘留。3401名酒后驾驶的驾驶员一次被扣12分,驾驶证被暂扣半年,需重新参加驾驶员理论学习考试通过后才能重新开车。在被刑事拘留的310名司机中,有公务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有的公务人员因为醉驾被单位开除公职。

“公务员醉驾几乎等同于砸掉自己的‘铁饭碗’。”郑州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该负责人称,2013年,郑州交警部门采取组织查处小分队、警便结合、异地互查等措施,加大对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的查处力度,使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较醉驾入刑前减少了70%,因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引起的交通事故下降了60%。

【现象】酒后侥幸开车的还有,隔夜酒最易闯祸

“虽然酒后开车的现象较醉驾入刑前有很大改观,仍有驾驶员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开很近的路程不会被交警查到,或者认为喝的酒很少测不出来,真到被交警查住了后悔晚矣。”相关负责人称,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驾驶员头天晚上喝酒后,第二天早上开车还会被测出酒驾和醉驾。“人的体质存在差异,有的酒精吸收快,有的吸收慢,喝酒应当在9至12个小时以后再驾驶车辆。”该负责人特别强调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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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温习一下

关于酒驾和醉驾的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证一次被扣12分,同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半年以下拘役刑罚,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半年以下拘役刑罚,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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