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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添加、农残超标……河南这51批次食品不合格

河南热线 时间:2019-04-18 15:39:02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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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7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最新一批食品抽检通告。通告显示,此次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调味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23大类食品119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48批次,不合格样品51批次。

  从不合格样品原因分析,分为违规添加、农药残留超标、菌落总数超标等几个方面。具体到品类方面,韭菜等农药残留超标每次抽检都占不合格样品大头,而豆芽违规添加4-氯苯氧乙酸钠更是屡禁不止,同时,大型连锁商超在食品安全把控方面仍有待提高。

  豆芽违规添加屡禁不止

  豆芽是我们餐桌上家常菜,因味美可口受到消费者青睐。但是,有豆芽制作企业,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添加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物质,影响到消费者身体健康。而这种情况在近期抽检中屡次出现。

  专家指出,4- 氯苯氧乙酸钠,又称防落素,是一种内吸、广谱、高效、多功能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并能调节植物株内激素的平衡。4- 氯苯氧乙酸钠易溶于水,性质稳定,长期存放不变质,对人体有积累毒性。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 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豆芽生产经营过程中禁止使用 4- 氯苯氧乙酸钠。

  除了豆芽之外,还有不少食品被检测出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物质。例如:

  济源市四季鲜菜店销售的1批次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0.121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中牟县亿贝水产商行销售的1批次青虾仁(世扬之星),呋喃唑酮代谢物检出值为3.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黄建华销售的1批次海鲈鱼,呋喃唑酮代谢物检出值为4.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济源市四季鲜菜店销售的1批次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0.126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鹤壁市开发区东杨工业区闫记羊汤店销售的1批次羊脸,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出值为14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韩大侠销售的1批次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0.0322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仍占据大头

  农药残留是农药使用后一个时期内没有被分解而残留于生物体。在农产品生长阶段,施用于作物上的农药,其中一部分附着于作物上,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对身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此次抽检不合格样品中,农药残留超标占整个不合格样品大头。例如:

  南阳市世纪龙副食百货有限责任公司车站路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芹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1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5mg/kg。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任仕果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1.67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许昌市建安区菜姐蔬菜批发部销售的1批次长豆角,灭蝇胺检出值为2.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河南省四邻百货有限公司庐山路分店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7.49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克百威检出值为0.11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济源市四季鲜菜店销售的1批次芹菜,氧乐果检出值为0.55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欢乐爱家超市有限公司人民店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1.4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标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司金超蔬菜行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0.88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鲁山县家家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0.48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标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郑州市全日鲜生活便利店有限公司广汇店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2.68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不合格样品涉及单位依法处理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新乡、焦作、鹤壁、濮阳、许昌、南阳、商丘、周口、驻马店、信阳、济源、鹿邑市(县)市场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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