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6日,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2025年年会暨第九届中原破产法论坛在郑州举办。论坛主题为“破产制度的守正与创新”,同时设置“个人破产制度构建的理论与实践、AI技术在破产实践中的应用及法律风险防范、预重整制度的法治化、绿色破产与生态责任”4个分论题,各与会专家学者围绕论坛主题和各有关分论题展开研讨。

本届年会暨论坛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大学、河南省社会科学院、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指导单位,由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主办,河南大学法学院、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郑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河南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承办,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河南德金律师事务所协办,淘宝(中国)软件公司、《法治时代》杂志社提供支持。

河南省委政法委二级巡视员、河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兼秘书长王子勇应邀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河南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薛波教授代表指导单位致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志增,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王玲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庭庭长朱正宏,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季出席开幕式。开幕式由河南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河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李宏伟主持。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娄丙录向大会作2024年度研究会工作报告。李宏伟副会长对2024年会论坛征文、2024年度破产法学研究会课题结项情况进行了通报。
河南省委政法委二级巡视员、河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王子勇在致辞中指出,健全企业破产机制,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推进企业注销配套改革,完善企业退出制度,对于构建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推动河南高质量发展也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破产法学研究会紧紧围绕全省破产法理论和实践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一系列论坛、沙龙、研讨等学术交流活动,编辑出版学术著作,发表专业论文,提交决策咨询成果,实现了破产理论研究和实践的良性互动,成效显著。下步工作中,研究会要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成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要始终聚焦破产法与市场经济发展的结合点,通过广泛深入的破产法学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不断加强破产法治建设,更好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坚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地方法学会研究会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持续完善自身建设,不断增强研究会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各位专家学者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投身破产法学研究事业,不断推进破产法学理论与实践再上新台阶,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贡献法治力量。
河南大学副校长薛波在致辞中表示,近年来,河南大学坚持“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中原风格”的发展定位,建设研究型、综合性、国际化一流大学,努力实现在中原大地起高峰。河南大学法学院着力建设“国家一流、区域引领、中原风格”的高水平法学院,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当前,我国经济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破产法作为市场经济的基础性法律制度,既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抓手,也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工具。本次论坛的主题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企业破产机制”“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等重要议题,聚焦破产立法执法司法中的难点堵点,在坚守破产法核心价值与基本原则的基础之上,回应破产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弥补破产制度短板,推动破产法及其配套施行机制的完善与创新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娄丙录代表研究会在工作报告中表示,过去的一年,破产法学研究会在河南省法学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政治引领,团结带领全省破产法理论与实务界人士,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重心,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破产法理论研究、致力破产实践,着力助推全省营商环境优化,取得了一定成绩。研究会各项工作始终聚焦破产重整与清算的理论研究和实践,通过各种研讨会、沙龙、座谈、调研、与省法学会其他研究会联动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梳理总结我省在破产审判、管理人履职等实际工作中的经验、存在的问题,组织业内理论和实务专家先后到郑州、焦作、许昌、新乡、杭州等地开展调研活动,就破产审判及管理人业务数字化、人工智能对破产案件办理的影响、个人破产制度试点经验等问题开展深入交流,形成了一系列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研究会会长、副会长及理事会成员等主持省部级及其他各类课题9项,出版丛书3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撰写的领导参阅《加快我省个人破产试点工作的思考与建议》《破产重整制度在“困境房企”治理中的应用实效与对策建议》《郑州市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践成效与对策建议》等获省市领导批示。成功举办研究会2024年年会暨第八届中原破产法论坛,对论坛优秀论文编辑形成《中原破产法论坛(2024)第三辑》并公开出版,在理论与实务界产生了重要影响。研究会还针对破产理论与实务中的具体问题适时举办小型研讨活动,与副会长单位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密切合作,举办了四期“中原破产法实务沙龙”,形成了一系列具有实践价值的成果,沙龙在全国破产理论和实务界的影响持续提升。研究会主办的第三届“法官与管理人对话”也正在积极筹备。
对研究会未来一年的工作,娄丙录会长提出,破产法学研究会将继续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重心,践行“两高四着力”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研究会职能和特长,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为工作重点,为推进法治河南建设积极建言献策。一是牢牢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党对法学研究的坚强领导,继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活动,以高质量党建促进研究会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持续做好理论研究和实际调研工作。以河南省开展破产实践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基础,科学制定理论和实务调研规划,继续选择破产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市开展调研,找准问题,形成具体对策建议适时上报,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引导全省破产法理论和实务工作者聚焦破产理论研究及实践经验总结,形成高质量研究成果。联合各地法院梳理总结“破产实务的河南经验”,并在时机成熟时编辑出版,为各地破产工作提供经验借鉴和实践参考。三是注重研究成果转化。针对我省破产实践中的具体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深入研究,形成2025年度破产法研究课题指南并适时发布;继续做好论文集的编辑出版工作;认真梳理年会暨各种研讨活动的成果形成专报及时上报,争取成为省委省政府决策参考,努力实现更多的成果转化。四是是继续提升河南破产法学术交流品牌效应。进一步办好“中原破产法论坛”“法官与管理人的对话”“中原破产法实务沙龙”等交流平台,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等方式,使研究会举办的各种研讨活动研讨的问题更加深入、提出的对策更加精准、实践的价值更加突出。
主旨报告环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阳光、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黄玉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韩长印分别就《个人破产法的基本范畴》《预重整和庭外重组的实务探索——以浙江金华两级法院为样本》《小微企业重整的法律问题》做主旨报告。
徐阳光教授以个人破产制度构建为核心,系统阐释了立法意义、核心范畴与实践难点。他指出个人破产不仅是拯救“诚实而不幸”债务人的关键机制,更是破解企业破产中股东连带责任困境的基础制度。通过分析深圳、厦门试点经验,他强调立法需解决余债豁免的合法性授权、豁免财产范围界定,以及破产事务管理署的行政职能设计。徐教授提出,个人破产应与企业破产协同立法,并呼吁通过分类推进实现制度突破,同时强调打击逃废债的六重保障机制,为全国性立法提供理论支撑。
黄玉强庭长表示,浙江金华从实践经验中提炼出“庭外重组+预重整+司法重整”全链条拯救模式。他详解金华办理预重整案件的基本原则:一是重视府院协同推进、二是提前分析预重整可行性、三是通过前置程序提升效率、四是坚持一企一策个性化重整、五是企业和企业主债务同步清理。针对实践中的痛点难点,黄玉强庭长逐一分析并分享了“金华经验”。黄庭长最后强调,企业重整工作还是要尽可能在前端化解企业系统风险,将困境企业风险救治战线前移。
韩长印教授围绕小微企业的价值和挽救的必要性、小微企业的特点、现行破产制度对小微企业的不适配性的表现、改进小微企业重整的一些思路等四个方面展开。韩教授提出,现行的破产制度没有为占我国企业数量90%以上的小微企业设置专门程序。作为营商环境评价报告衡量国家对小微企业的友好度的重要指标,必须为小微企业构建优良的营商环境。基于小微企业主要靠企业主个人的人力资源或客户资源开展经营特征,小微企业都是所有权、经营权和控制权三种权利合一,同时也存在轻资产、抗风险能力差、银行融资难、产业技术规模影响力易被政府忽视等不同于大型企业的特点。就解决小微企业破产重整问题,韩教授提出借鉴美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先行经验,协调个人破产和企业破产制度,形成解决小微企业重整相关问题的中国方案。
分论坛环节,各位从事破产法理论研究和破产实务的发言人,就论坛确定的四个子议题,分别向与会代表分享了理论思考与实践经验。
第一单元的个人破产制度构建的理论与实践议题,由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薛志鹏主持。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二级法官杜鸯鸯、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余建华、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毅分别以《个人债务“柔性清理”到“刚性破产”:基于浙江案例的演进逻辑》《动因、困境与调适:金融风险化解视域下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破局之道》《我国个人破产与企业破产制度的程序合并模式探索》为题进行发言。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艳华进行专家与谈。
第二单元的AI技术在破产实践中的应用及法律风险防范议题,由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南华夏会计师事务所主任银险峰主持。阿里资产破产运营总监蒋正浩、东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孙宇、无破数字科技(杭州)集团有限公司CMO绘茗分别以《大模型与 AI 在企业破产领域的应用与实践》《破产办理数字化的理论阐释与路径优化研究》《用科技重塑生态和价值》为题进行发言。许昌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柴丽进行专家与谈。
第三单元的预重整制度的法治化议题,由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主任冯军义主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高媛媛、郑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李军红、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劼,分别以《检视与重塑:重整计划执行困境的分类处置》《预重整的实践探索与法治化》《庭外重组与司法重整程序衔接的重点难点分析—以问题楼盘处置为视角》为题进行发言。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崔明亮进行专家与谈。
第四单元的绿色破产与生态责任议题,由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南工业大学教授李棽主持。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刘玉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郝宝红、濮阳市南乐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赵洪波分别以《五年回眸:绿色原则嵌入破产法的制度演化与路径构建》《“两山”理念下破产程序中环境债权实现的困境与重构—基于10例司法案例的实证分析》《绿色破产理念下环境损害赔偿债权的实现探讨》为题进行发言。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庭庭长邢彦堂进行专家与谈。
闭幕式由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河南德金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宏元主持。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李宏伟作年会暨论坛总结。李宏伟指出,本次年会暨“破产制度守正与创新”论坛紧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通过领导部署、专家报告及专题研讨凝聚了各方共识。下一步研究会将根据娄丙录会长的部署开展转化论坛成果、推进课题研究、筹办第十届中原破产法论坛等活动,持续提升破产法治研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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