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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情人结婚无法领证 未婚女被“三结三离”

河南热线 时间:2014-05-05 15:45:02

来源: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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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郑州准备结婚的女孩阳阳(化名)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她和男友前往民政部门登记结婚时,却被告知在一年时间里“三结三离”。阳阳一头雾水,她从未结过婚,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则让阳阳和男友黄先生愤怒不已。

□东方今报暗访组/文图

【登记】

你已经结了婚还结什么婚?

今年2月18日,对于家住郑州的阳阳来说,是个足以让她终生难忘的日子。那一天的遭遇,对于她可谓是冰火两重天。

当天上午,阳阳和相恋了近两年的男友,满怀幸福地来到了郑州市惠济区民政部门办理初婚登记,两人按要求填完表格后,满心欢喜地等待领取结婚证,不料却被工作人员“看怪物”似的眼神儿给蒙住了:“你这个女同志,都已经结婚了,还来领什么结婚证,搞什么?”

“什么!阳阳你结过婚了?”男友黄先生一时间愣住了。

“什么结婚啊,我从未结过婚啊!”阳阳一听也傻了,这都哪跟哪的事情啊,因为她心里知道,自己从未结过婚啊。

看到两人惊讶的表情,工作人员怀疑是不是弄错了,出现了同名同姓,但一番查询之下,确定没有出现同名同姓等可能弄错的情况。随后,阳阳二人来到郑州市民政局,说明原因,调出了阳阳的婚姻记录,两人一看,当即傻眼了。

阳阳的婚姻记录显示:2010年1月6日,当时年龄为23岁的她,与朱某大(化名)在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管理局登记结婚,时隔5天后,与朱某大离婚。同年2月26日,再次与朱某大结婚,但在当年4月,却与当时36岁的马某离婚。而该婚姻记录还显示,同年4月23日阳阳与当时58岁的朱某二(化名)登记结婚,之后又在同年12月10日,竟又与朱某大离婚。

面对这份看似牛头不对马嘴的三次结婚、三次离婚,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也惊讶地张大了嘴巴对阳阳说:“你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婚礼】

蜜月旅游泡汤害怕“非法同居”被抓

阳阳的男友黄先生家住河南某地一个小县城,对于结婚的事情,相恋了近两年的两人在领证之前便通知了双方父母家人。已经确定了举办婚礼的日子。

婚礼当天,原本幸福无比的一对新人,脸上却鲜有笑容,因为他们感到无比窝心。他们不理解,结婚领证这个原本只属于他们两人的事情,为何竟成了一场噩梦?

更为窝心的事儿还在后面。黄先生说,两人原本举行婚礼后,要外出旅游度蜜月。然而,因没领到结婚证,两人也不敢外出。

回忆起这些,黄先生一脸的恼火,他说,一场蜜月旅游化成了泡影不说,他的名不正言不顺的“妻子”阳阳,因为被人“三结三离”,胆小的她多次在夜半梦中被惊醒。看着阳阳的状况,黄先生除了尽力安慰外,内心无比愤怒。

【哭诉】

说不出的痛至今不敢告诉家人

“我现在最大的痛苦,是跟我老公的婚姻不能合法化,没法领到结婚证。而我现在最害怕的事情,是害怕爸爸妈妈,特别是公婆家人知道了这件事情。”昨日上午,东方今报记者在接到了阳阳的反映后约见了她和黄先生。

阳阳说,至今这件事情还没敢跟公公婆婆说,“实在没法开口,老辈人的思想我们知道,这事儿传出去哪能说得清啊,谁愿意自己的儿子去娶一个一年内结了三次、离了三次婚的‘乱来’的女人?”

说起这个话题,黄先生也是同样的看法。他说,虽然没能领到结婚证,但阳阳是他心爱的妻子,他相信阳阳的人品。但为了不让家人伤心气愤,他暂时没有跟父母说起这事儿。

“可这事儿拖着也不是办法,我和阳阳都算是大龄青年了,既然结了婚,很快就会要小孩,现在领不了证,将来孩子出生,一系列的问题就会接踵而至,一想起来就窝火,就头疼。”黄先生郁闷地说。

追问

有情人结婚无法领证

始作俑者仍正常上班

那么,一年内与根本就不认识的人“三结三离”,这事儿究竟是怎么回事儿呢?阳阳说,事情发生后,让她想起了一个人。

这个人是阳阳的高中同学,叫李某,目前在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管理局工作,曾是她的追求者,两人也相处过几天,但因为不合适,就断绝了往来。

2011年,李某因没追到阳阳,甚至公然诽谤阳阳,后来阳阳家起诉到法院,经法院协调,李某对阳阳做出了精神等方面的赔偿,并写出了“以后不再以任何形式诽谤阳阳,如有发现由法院追究责任”的书面保证书,阳阳家考虑到自家女儿的名声,此事才算了结。

此次的事情发生后,阳阳和黄先生将情况反映到了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管理局,接待他们的一名胡姓女副局长,经过调查后告诉他们,事情的确是该局工作人员李某所为,而李某也对此事供认不讳。

胡副局长称,会尽快给阳阳和黄先生一个答复,但事情发生了两个多月了,其间阳阳二人也多次找到胡副局长,要求尽快解决他们领取结婚证等问题,可至今仍然无果。无奈之下,阳阳和黄先生求助媒体,期望能早日圆他们领取结婚证的梦想。CDF

未婚女被“三结三离”

据郑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记录显示:

一结 2010年1月6日,23岁的阳阳与朱某大(化名)结婚;

一离 5天后,阳阳与朱某大离婚;

二结 同年2月26日,阳阳二次与朱某大结婚;

二离 同年4月,阳阳竟与36岁的马某离婚;

三结 同年4月23日,阳阳与58岁的朱某二(化名)结婚;

三离 同年12月10日,阳阳又与朱某大离婚。

备注:以上登记地点均为: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管理局。

自己未婚,却被别人强行“结了婚”,给原本幸福的婚姻种下了不该有的阴影。民政部门迟迟不解决问题,在别人看来最简单不过的结婚登记领证,变成了遥不可及的梦想。昨日,东方今报记者跟随暗访时,副局长胡某称这事儿自己“管不了”。□东方今报暗访组/文图

【取证】

一份份证明材料还女子一个清白

阳阳的婚姻状况究竟如何?黄先生拿出一摞资料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他驱车跑了多个地方,联系到了阳阳“婚姻”中涉及的多名男子。当他辗转找到朱某大家说明来意后,朱某大的妻子当即便恼了:“这是谁弄的事情,咋恁缺德啊,老伴跟我一辈子就结了一次婚。”

“我叫朱某大,家住郑州,我从来不认识阳阳,也未与阳阳结过婚,离过婚,也没有与阳阳去民政局登记过……”一份份摁着手指印的证明材料,佐证着阳阳的清白。

黄先生取回一份份证明材料,终于在事实和精神上还给爱人一份清白。

【意外】

“当事人”仍在上班

还是道德模范标兵

昨日上午11时,记者以阳阳亲属的身份,跟随阳阳和黄先生来到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管理局,刚走到三楼楼梯口的一间办公室门口,阳阳突然僵直地站在那里,眼睛死死地盯着办公室内一名身材不高、体形微胖的男子,阳阳喘了口气,恨恨地告诉记者:“这就是那个李某某,就是他利用职务之便,让我莫名其妙地跟别人结了三次,离了三次婚!”

“你看看他有多牛,出了这样的事情快三个月了,他仍然在单位上班!”阳阳说着说着便哽咽了,泪水夺眶而出。

黄先生指着走道里的该局“典型激励机制优秀标兵”公示牌说,在其下的“道德模范标兵”一栏,第一排正中偏右空缺的位置,前几天还贴着李某某的名字和照片。黄先生说着拿出手机,看着之前所拍的照片,气愤地说:“这样的人还是单位的道德模范标兵?”

【回应】

副局长称“管不了”

随后,阳阳二人来到了负责处理此事的胡副局长办公室,当他们询问事情解决情况时,这位女副局长说:“可以了,你们可以去惠济区民政部门进行初婚登记了。” 对此,阳阳二人回答:“阳阳还处于结婚状态,怎么结婚?”

胡副局长拿起手机打了个电话,然后说,根据他们单位的调查,事情确实是李某某所为,而且他自己也亲口承认了,这一点毋庸置疑;对于李某某利用职务之便篡改别人婚姻信息资料的情况,她说李某某以前在婚姻登记的工作岗位上工作过,不过目前已经改在社区工作岗位上了。

对于消除阳阳的婚姻记录,胡副局长称因为该记录本来就是虚假信息,因此可以消除,但因情况较为复杂,需要上级部门去处理,所以会较慢。而对于社区管理局内部是否有监管机制,胡副局长选择了长时间沉默。

随后,她解释说,李某某虽然是她的下属工作人员,但至于处分方面的问题,她没权处理,“他(李某某)是否在单位上班,不是我能管得了的,你们要是有意见,去找纪委或者局里,这事儿我管不了。”

律师

篡改他人婚姻信息 涉嫌侵害他人名誉权和滥用职权

对此事,河南豫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瑞丽分析认为,涉案的李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恶意篡改他人婚姻信息,首先是侵害了他人的名誉权,同时,作为公职人员,作为职务本身,存在着滥用职权,应当受到相应的惩罚,并消除影响,赔偿受害人损失。

对于李某某仍在单位上班的情况,李瑞丽认为,虽然对单位员工的处理,从表面上看是单位内部的事情,然而,像类似的利用职务之便,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作为民政部门的国家行政机构,在出现问题后,应该积极主动地纠正自身错误,及时消除受害人的虚假婚姻记录,尽快还当事人以清白。如果长时间不履行此义务,受害人则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进展

虚假婚姻记录已消除

昨日18时,当事人黄先生给东方今报记者打来电话说,他下午接到了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管理局胡副局长的电话,被告知阳阳的虚假婚姻记录已经消除了。一番波折之后,这对有情人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去领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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